由所在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填写《常州市市本级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并按要求携带以下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一楼B区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分享到: 朋友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