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特药补助”享受标准规定

发布时间:2018-04-19 浏览次数:96

参保人员在特药药店刷卡购买在原特药(赫赛汀、格列卫、达希纳、格尼可、昕维)的补助比例为75%;购买新特药(按省人社厅发布的特药操作指引执行,陆续更新)的补助比例为65%。市外转院(诊)按市内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未经审批市外转院(诊)按市内支付比例的50%支付。医保支付标准为部、省确定的谈判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