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药补助”办理流程规定

发布时间:2018-04-19 浏览次数:119

参保人员持身份证、省社会保障卡、相关病历资料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申请,经责任医师填写《江苏省医疗保险特药使用申请表》、医保办确认盖章后,至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一楼B区办理《江苏省医疗保险特药待遇证》。参保人员持证及特药责任医师开具的处方至特药定点零售药店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