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享受门诊特定病种补助

发布时间:2018-04-19 浏览次数:91

⑴重症精神病

参保人员携带一年以上的病史(含一次住院病史)、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102医院、德安医院或武进三院医保办申请并填写审核资料。鉴定通过后次月可在申请医院按规定享受补助。

⑵白内障患者

参保人员无需申请鉴定,直接在设有眼科并具备手术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⑶丙型肝炎

参保人员携带一年以上病史(含一次住院病史)、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至市三院医保办申请并填写资料。鉴定通过后次月可在申请医院按规定享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