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从办结职工医保待遇核定或年限补足手续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1)2014年1月1日以前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费年限需满15年,如在1991年底前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实际缴费年限需满13年。
(2)2014年1月1日以后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达15年以上。
注: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可一次性缴纳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补缴费用,也可申请后延缴费至规定年限。后延缴费期间的参保缴费、待遇享受参照同期在职人员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