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再升级!网上用工参保预登记功能优化

发布时间:2022-04-15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177

省人社一体化平台上线后,每月7日-10日结算期间,用人单位可通过线上“用人单位用工参保预登记”进行用工参保登记,有效避免结算期间发生工伤无法享受待遇的问题。但结算期后,用人单位还要记得在“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菜单再办理一次正式参保登记手续,也就是要操作两遍。

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方便用人单位办理用工参保手续,现在,网上用工参保预登记功能升级啦!每月结算期期间(7日-10日)使用“用人单位用工参保预登记”办理用工参保手续的人员,业务期开启后无需单位再办理一次用工参保登记手续,系统将自动转为正常用工参保数据!

预登记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

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即可看到网办大厅界面。点击“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用工参保预登记”再点击“申报”。

第二步: 

进入“用人单位用工参保预登记”,按要求填写:“人员基本信息”“用工备案信息”“人员社保信息”

提示:预登记业务模块开放日期为每月7-10日,结算期后,11日-次月6日预登记业务模块关闭,单位应使用“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菜单办理用工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