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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今年4月30日到期后,是否继续执行
发布时间: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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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将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即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延续按1%实施(其中职工0.5%,单位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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