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发布时间:2018-04-17 浏览次数:487

◆ 事项名称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 服务对象

符合档案接收条件的流动人员

◆ 网上办事是否开通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 全程网办 □ 网上申报+现场校核

◆ 设定依据

1.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人事厅《江苏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发199999号);

2.《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省政府第96号令)。

◆ 申报材料

(一)窗口申办

1.档案市内转移(转进)

(1)身份证原件;

(2)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必要时提供教育主管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4)《常州市职工录用备案登记表》原件或劳动合同原件(单位名义托管档案需提供)。

2.档案异地转移(转进)

(1)《常州市引进外地人才情况表》(一式三份,常州接收单位盖章):

(2)毕业证书原件(必要时提供教育主管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3)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

(4)户口簿原件或近期户籍证明原件。

(二)网上申办

档案异地转移(转进)

(1)《常州市引进外地人才情况表》(一式三份,常州接收单位盖章):

(2)毕业证书原件(必要时提供教育主管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3)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

(4)户口簿原件或近期户籍证明原件。

 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

◆ 办理流程

(一)窗口申办

1.申办人携带申报材料至窗口办理档案接收手续;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核申办人所提供材料,若材料齐全即时受理办理,开具调档函;若材料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到位申办人。

(二)全程网办

1.申办人登录网办大厅,按要求填报材料及并上传材料;

2.申办人所填报或上传材料符合要求,网厅自动受理;工作人员后台审核材料;

3.办理成功网办大厅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申办人在线打印调档函。

◆ 办理机构以及办理地点

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新北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天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常州市钟楼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 窗口申办受理时间

市人才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各区经办机构:法定工作日(具体时间以为各区正常上班时间为准)

◆ 办结时限

(一)窗口申办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即时受理当场办结;特殊情况适当延后。

(二)网上申办

网上申请后2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窗口申办表单

《常州市引进外地人才情况表》

◆ 注意事项

档案异地转入,待档案达到人才中心后,申办人可将单位盖章的《常州市引进外地人才情况表》或劳动合同原件寄至人才服务中心归档。

◆ 咨询及投诉电话

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0519-86604072

新北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0519-85127922

天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519-86663681

常州市钟楼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0519-8660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