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水平如何

发布时间:2021-12-31 浏览次数:122

2021年下半年,我省公布的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标准为3800元,低于浙江省同期的下限标准3957元,与山东省同期标准3746元基本持平。目前,虽然周边省份尚未公布明年的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标准,但由于多数省都执行的自然年度,因此待明年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标准公布后,都会追溯自明年1月起执行,也就是按下限标准缴费的参保人员要补申报前几月少报的缴费工资基数。总体上,我省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标准比较合理,符合我省经济发展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希望大家理性看待社保缴费基数的正常合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