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职工劳动期间进行产前检查是否应算作劳动时间

发布时间:2018-04-17 浏览次数:233

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