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实行超支自理,其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时,个人账户可随同转移。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医疗费用中药品和医疗服务设施个人支付部分。另外,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也可对个人账户结余金额做以下用途:对个人账户结余金额超过1500元的部分,可用于支付本人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参加职工医保的保险费用,或用于支付本人、配偶或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的保险费用,也可用于购买本人的商业医疗保险。 分享到: 朋友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