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的历年缴费基数直接影响了缴费指数及个人账户的高低,从而影响了养老金的高低,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多缴多得原则。
姓名 性别 退休时间 退休年龄 缴费年限(年)计发月数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退休待遇
刘某 女 202103 50 21 195 1.116 2500.8
姜某 女 202103 50 21 195 0.569 1598.6
上述案例中两位退休人员都以单位女职工身份退休,在退休时间、缴费年限、缴费时段(不存在补缴)、性别、退休年龄等基础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相差0.547,养老金存在902.2元/月的差额,主要原因在于两人21年来缴费基数相差较大。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1+a2/A2+……+an/An)÷N其中,a 为1992年到退休上年底各年缴费基数,A为对应年的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N为1992年01月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缴费年限,若其无某年的缴费记录,则N不含某年缴费年限。由此可见,在分母完全相同的情况下,分子越小,结果越小,而这个起决定性作用的“分子”,就是缴费基数。
姜某某的单位每年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申报缴费;而刘某某的单位每年都按其实际工资水平申报缴费 ,刘某某缴费基数远远高于最低缴费基数标准,这就导致两人缴费工资指数相差较大,由此可见,历年缴费基数水平的高低对养老金的影响是很大的,也进一步印证了单位合规为职工申报缴费基数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