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常州市本级(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9月正式开始,新保险年度的缴费标准、缴费标准等规定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有所调整
2019年度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未成年居民”(包括新生儿)240元/人、“老年居民”600元/人、“非从业居民”700元/人。
二、参保缴费方式维持不变
2019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及就医都将继续使用《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省社保卡”)。
1.已参保并激活了省社保卡金融功能的居民,按对应缴费标准存足保费即可。
2.已参保但尚未领取省社保卡的居民,请携居民身份证,尽快至就近的省社保卡办理点申请制卡,领取省社保卡后到相应银行激活金融功能并存足保费。
3.已领取省社保卡,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但尚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居民,应尽快到户籍(居住证)所在的街道(镇)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最后温馨提醒各位居民:2019年度我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集中办理期为2018年9月3日至11月20日,在此期间参保并按标准足额成功缴纳居民医保费用的参保人员,可从2019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逾期未办理参保缴费或未足额缴费的居民,将无法正常享受2019年度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