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从事个体经营申请失业金一次性领取
◆ 范围对象
在领失业金期间失业人员领取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
◆ 网上办事是否开通
否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全程网办 □ 网上申报+现场校核
◆ 设定依据
1.《江苏省失业保险条例》
2.2017年6月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从事个体经营失业金一次性申领操作口径
◆ 申请条件
1.本统筹区内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且本人以该执照按规定缴纳 3个月失业保险后,可以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
2.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标准为本次失业后,失业保险待遇核定的总额。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后不再享受其他任何失业保险待遇。
3.每月5日前街道、镇受理一次性领取失业金的申请,并收集相关材料进行初审,5个工作日内由街道、镇将相关材料送到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复审;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机构复审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送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审核;当月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将采取实地走访的方式核查其个体经营情况。对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取消其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保留其失业保险金待下次失业时合计计算。
4.凡享受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本次失业保险待遇核定期限内办理退休手续的,应退回与养老保险待遇重叠享受月份的失业保险待遇。对不主动退回的,人社部门将按《社会保险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申报材料
1.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个体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未达到税务起征点、免申报、不纳税的提供税务证明);
4.个体工商户本人银行卡号。
◆ 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
◆ 办理机构以及办理地点
本人户籍所在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
◆ 窗口申办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具体时间以各机构正常上班时间为准)
◆ 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即时受理当场办结;特殊情形适当延后。
◆ 是否收费
否
◆ 咨询及投诉电话
钟楼区:
新闸街道 新闸街道新昌路688号一楼办事大厅 83266102
荷花池街道 钟楼区西新桥二村99-1号 86626901
邹区镇 邹区镇环镇路77号 83633357
西林街道 西林街道西横林1号 83886380
五星街道 勤业路288号 83978902
南大街街道 吊桥路153号 86685799
永红街道 清潭新村7号 86960490
开发区 梧桐路2号103大厅 83270372
天宁区:
郑陆镇劳动所 郑陆镇邮电东路3号 88739037
青龙街道劳动所 河海东路9号 85500634
雕庄街道劳动所 中吴大道700号 88817001
茶山街道劳动所 龙游路4号 88875023
红梅街道劳动所 红梅新村70号八角楼二楼 85354679
天宁街道劳动所 晋陵中路511号 69896501
兰陵街道劳动所 中吴大道1287号 86919375
新北区:
河海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 常州市新北区晋陵北路217号现代城一楼 85129826
三井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 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 89605635
龙虎塘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龙栖路1号 8899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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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江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圩塘管理服务中心 常州市新北区圩塘新港路3-16号 855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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