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自2014年10月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既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已经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那么在被判刑后还能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吗?
1.《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规定,公职人员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予以开除。这里的公职人员包括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因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期间一旦被判刑,单位就会将其开除,当然也就不能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因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要被开除,就不能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旦因判刑被工作单位开除,工作单位将暂停为其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也不可能在机关事业单位办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