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需要缴纳个所税吗? 退休领取时才需要缴纳

发布时间:2020-11-11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1892

职业年金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理是大家关心的话题。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在缴付职业年金时和在年金账户分配收益时,个人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只有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按月领取职业年金时,才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征税比例为3%。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个人按月领取的职业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四条之规定,职业年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即职业年金不设起征点,从0开始计税。

职业年金的具体发放金额各单位可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www.jshrss.gov.cn/bsdt/),在“待遇核定”模块使用“职业年金待遇核定计发查询”功能进行查询、下载和打印本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待遇计发表和告知单,获取退休“中人”的个人账户权益情况、月发放金额、补发金额以及扣税金额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