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以工代训”政策覆盖了三类企业:
第一类
面向部分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含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满2个月以上,按照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第二类
疫情期间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企业连续停工停业1个月以上的中小微企业。企业停工停业期间组织待岗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待岗职工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
第三类
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企业。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就业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