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期间对工作时间有什么要求

发布时间:2020-09-16 浏览次数:495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含40℃),用人单位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不含40℃)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不适用以上规定。

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减轻工作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