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0年度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启动了

发布时间:2020-09-04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133

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0〕54号)文件精神,我市2020年度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启动了!

有申报需要的人员注意了:

1今年申报考核认定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必须高于我省现行职称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破格条件,并得到社会和业内专家广泛认可。具体可参考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关于常州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改革实施办法》(常人社发〔2018〕84号)中关于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的破格条件。业绩成果未达到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破格条件的或已申报我省、我市当年度高级职称正常评审的人员就不得申报考核认定了。

2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等符合要求可以正常申报职称评审的不得申报考核认定,国家实行“考评结合”的高级经济师(含高级农业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师、高级知识产权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等职称系列(专业)不得申报,我省尚未开展的翻译、船舶技术、民用航空技术、国家级体育教练员、正高级审计师、正高级统计师等职称系列(专业)不得申报,实行“评聘合一”的中小学教师系列、高校教师(含党校教师)系列不得申报。

3申报人员须为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申报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得申报。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考核认定。

4申报人员所从事行业,国家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5申报考核认定的渠道和网络申报时间、材料填写装订要求等按省厅文件执行。报送纸质材料的时间和要求如下:

(1)市直属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员,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于10月9日——15日将纸质材料报送我局专技处;

(2)市直属企业单位的申报人员,直接申报至常州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地址:西横街10号;联系人:吴志才;联系电话:0519-85185180,18151282338)。由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统一于10月16日——23日将纸质材料报送我局专技处;

(3)辖市、区属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员,经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事业单位需要,企业不需要),报送当地人社部门。由各辖市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保局统一于10月16日——23日将纸质材料报送我局专技处。我局专技处不受理辖市、区属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个人申报材料。

常州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9-85681918

报送纸质材料地址

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B-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