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为3年,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贴息方式采取由借款人先按规定支付利息,贷款到期还清本息后由财政部门通过经办银行给予一次性贴息。对到期不能全额归还贷款本息的,不予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经经办银行认可,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对展期期限内的贷款不代偿、不贴息。 经办银行独立审贷,并可根据贷款管理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经审核同意贷款的,由经办银行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具体发放手续。 分享到: 朋友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