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一类贷款的个人,需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申请10万元(含)以下的一类贷款,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并被选树为市级以上创业典型、获得省级以上创业示范基地推荐等信用良好的创业者申请一类贷款,工商注册地在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域内的创业者直接向常州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工商注册地在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域内的创业者分别向所在地辖市(区)就业管理机构申请。
申请二类贷款的个人,可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其中,符合条件的青年可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团委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妇女可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妇联提出申请。填写《常州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认定表》后由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或团委、妇联初审,报区就业管理机构或区团委、妇联审核签署意见后,交经办银行受理。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每季度办理一次,由经办银行计算贴息金额,并向财政部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分户情况表。财政部门审核后,通过经办银行将贴息资金拨付给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