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及代偿有何新变化

发布时间:2018-04-10 浏览次数:144

进一步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总额,市本级设立创业担保基金总额1亿元,相关辖市、区担保基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市本级创业担保基金由常州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管理,根据各经办银行开展创业贷款业绩存入经办银行,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相应担保。 

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经办银行应催收、追偿。对逾期3个月以上的一类贷款,在1个月内由创业担保基金和经办银行按8:2的比例分担;二类贷款按2:8的比例分担。依法追回的资金,按上述代偿比例划交担保基金。担保基金对单家经办银行的累计代偿率达到10%时,应暂停对该经办银行的贷款担保和代偿,经协商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由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再重新恢复。 

创业担保贷款的计结息和还款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的利率可在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适当浮动,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的上浮比例最高不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