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范围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8-04-10 浏览次数:146

《常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所指的贷款发放对象是指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 

1、符合条件的个人,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阶段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偿还贷款能力的常州市居民,原则上在登记注册3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其中非常州市户籍个人的要求为:常州市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在常州市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民办非等经营实体的大学生、高技能人才、在国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的留学归国人员。 

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相关社会组织),是指符合国家企业划型标准,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登记失业人员(须持有《就业创业证》),并与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常州市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