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之前参保在常州,现在停保了,想要把保险转到南京,请问要如何操作

发布时间:2019-12-24 浏览次数:967

常州市市本级职工社会保险转出条件:参保人员的职工社会保险已暂停参保,且无欠费。

一、窗口办理:

参保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至窗口申请转出,1995年底前参保人员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出还需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将窗口打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交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窗口申办受理地点: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号楼)

钟楼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钟楼区政府一楼东面大厅(星港路88号))

新北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新北区新桥镇新桥大厦3楼服务大厅(新北区红河路65号))

天宁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中吴大道1287号)

二、网厅办理:

登录市人社局官网(rsj.changzhou.gov.cn),点击“网上自助服务大厅” 个人登录后,在“社保自助经办”中选择 “网上申请转出”,按要求填报信息,经审核通过后保存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个人交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注:个人网上申请成功后,无需审核的账户直接生成凭证;需要审核的账户,市社保中心转移科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基本信息审核,审核通过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审核未通过的将通过网办反馈信息。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后,后续转移接续工作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衔接完成。

三、“常州人社”APP办理

下载“常州人社”APP,在“我的”中注册后登录,点击“更多”,在“社保服务”模块中办理社保转移业务。

办理条件:

1.申请人所转险种,在常州已停保且不欠费;

2.临时账户人员不能在线申请,请至窗口办理;(临时账户是指: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外地户籍人员在2010年1月1日之后首次在常州市区参保的,市本级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的是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3.常州市市本级范围内无需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流程:

1.选择“转出申报”; 2.填写“转入地”、“户籍地址”等信息;3.点击“提交”,如申请人属于无需审核账户(指2007年10月后首次在常州市本级参保,且历史上没有异地转移记录的账户),提交成功后,可直接在申请页面查看保存转移凭证;4.需要审核的账户后台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申请人可在“受理结果查询”中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可在申请页面查看保存转移凭证;5.申请人可通过扫描凭证左上角的二维码,下载保存凭证的电子档(PDF格式);6.申请人可携带打印出的凭证至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