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后单位可以不聘用吗?

发布时间:2018-04-08 浏览次数:568

根据江苏省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江苏省深化职称改革等实行评聘分开的意见(试行)》(苏职称[2004]11号)通知精神,我市已于2001年开始实行“评聘分开”制度。所谓“评聘分开就是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聘任相分离。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条件提出申请,经过一定的途径和程序获取专业技术资格;用人单位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的需要,自主择优聘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除外)。专业技术人员获取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与工资待遇挂钩,但可作为竞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才交流,参加学术、技术活动的条件,在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后,可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