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职工停保

发布时间:2018-12-04 浏览次数:1285

 事项名称

参保单位职工停保

 服务对象

在市本级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单位(含省部属企业)、个体工商户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及职工出国定居、死亡等原因不在单位继续参保。

 网上办事是否开通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全程网办 网上申报+现场校核

 设定依据

1.《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2.《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3.《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4.《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劳社险﹝200724号)

5.《关于贯彻<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苏劳社险〔2007〕25号)

 申报材料

(一)窗口申办

1.《常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出国定居: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居住国的永久居留证件等证明其出国定居的材料;

2)职工死亡:公安部门出具的死者户口注销证明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等材料。

注:第1项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网上申办

1.《常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出国定居: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居住国的永久居留证件等证明其出国定居的材料;

2)职工死亡:公安部门出具的死者户口注销证明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等材料。

注:以上材料单位留存备查。

 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

 办理流程

(一)窗口申办

1.申办人携带申报材料至单位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核申办人所提供材料,若材料齐全即时处理,并告知办理结果;特殊情况适当延后;若材料不符合要求,书面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二)全程网办

1.CA网办用户登录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sbs.czhrss.gov.cn/)网办大厅,按要求填报材料信息;

2.CA网办用户所填报信息符合要求,网厅自动受理;

3.CA网办用户登录网办大厅可查询办理结果。

 办理机构以及办理地点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锦绣路2号1-1号楼A区)

新北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红河路65号)

天宁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中吴大道1287号)

钟楼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星港路88号)

各街道(镇)人社所

 窗口申办受理时间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新北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天宁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钟楼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街道(镇)人社所:法定工作日(具体时间以街道(镇)人社所工作时间为准)

 办结时限

(一)窗口申办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即时受理当场办结;特殊情况适当延后。

(二)网上申办

网上申办后即时办结。

 是否收费

 窗口申办表单

1.《常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

2.《常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变更情况表》

 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5日之后

2.企业单位需和职工先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方能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的职工减少手续。

 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519-12333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0519-86811106

新北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0519-88516920

天宁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0519-86662005

钟楼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0519-8889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