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8-12-04 浏览次数:725

◆ 事项名称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违规行为投诉举报

◆ 服务对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对市本级统筹区内未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 网上办事是否开通

◆ 办理方式

■ 现场办理 全程网办 网上申报+现场校核

◆ 设定依据

1.《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3.《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4.《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保险稽核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劳社〔2003〕16号)。

◆ 申报材料

(一)现场办理

1. 投诉举报人身份证;

2. 劳动合同或仲裁、法院判定劳动关系的裁判文书;

3. 银行出具的工资发放交易明细原件;

4. 本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或任职单位的工资发放单原件等。

(二)网上申报+现场校核

1. 按网厅经办要求,如实填写投诉举报人基本信息和被投诉举报单位信息;

2.详细描述投诉举报的事项,提供客观真实的投诉举报证据,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料。 

 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

◆ 办理流程

(一)现场办理

1.提交材料。投诉举报人填写《常州市社会保险投诉(举报)登记表》,提交投诉举报材料。
    2.接收指引。投诉举报人填表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按规定接收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投诉举报人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材料。不属于市社保中心社保稽核范围的,指引投诉举报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3.审查受理。依法审查投诉举报材料,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不予受理的,告知投诉举报人不予受理的原因,并退回相关资料。

4.立案处理。符合立案条件并属于我中心社保稽核范围内的,及时立案,并进行调查处理。

(二)网上申报+现场校核

1.提交材料。投诉举报人登录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sbs.czhrss.gov.cn/)网办大厅,按要求填报基本信息,详细描述需投诉举报的事项,并上传相关资料;

 2.后台审核。工作人员后台审核投诉举报材料,网上上传材料齐全的,按规定接收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投诉举报人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材料。不属于市社保中心社保稽核范围的,指引投诉举报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3.审查受理。依法审查投诉/举报材料,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不予受理的,告知投诉举报人不予受理的原因,并退回相关资料;

4.立案处理。符合立案条件并属于我中心社保稽核范围内的,及时立案,进行调查处理。

◆ 办理机构以及办理地点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保稽核科(锦绣路2号1-2号楼724室)

◆ 现场申办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 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如遇特殊情形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投诉举报人延期理由。

◆ 是否收费

◆ 申办表单

《常州市社会保险投诉(举报)登记表》

◆ 注意事项

投诉举报人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并描述清楚需投诉举报事项,以便于工作人员调查处理。

◆ 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519-12333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0519-8812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