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征管体制改革相关部署,从2019年6月1日起,常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有关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是保留原缴费方式和缴费渠道,已参加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的缴费人,仍使用原银行卡缴费。请缴费人应提前在原协议扣缴账户存足相关社保费用。
二是城乡居民新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和选档手续。
三是灵活就业人员新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到各级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后,由税务部门为其办理缴费基数(档次)和扣款账户信息录入维护、社保费的征收等业务。
四是2019年6月1日后新增的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人,采用银行卡扣方式缴费的,完成登记选档后,缴费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到银行网点签订委托扣款协议。
五是自2019年5月25日起,人社部门停止办理新生儿居民医疗保险微信缴费业务。2019年6月1日起新生儿居民医保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微信渠道缴费。
六是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涉及数据迁移和新程序的上线,为保障社保费征收划转工作的顺利进行,2019年5月27日0时至5月31日24时期间,原人社征收系统灵活就业人员劳动事务代理业务、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新增参保、续保和暂停参保业务暂停办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