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新一轮就业援助政策应注意哪些问题

发布时间:2018-04-24 浏览次数:145

对2017年12月31日前已被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或未享受期满的,仍按原规定执行,且不再重新认定。对已享受政策期满的,不再享受新一轮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享受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应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