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18-04-24 浏览次数:323

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用人单位或承接管理单位应向单位所在地街道(镇)人社服务中心(所)申请,填写《常州市公益性岗位认定申请表》,并提供单位合法证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各街道(镇)人社服务中心(所)对受理的公益性岗位进行初审,填写《常州市区公益性岗位认定申请汇总表》并核实后报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复审,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于每季末月5日前汇总上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对审核通过的公益性岗位,由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通过“常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认定为公益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