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个人应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至月底前申请该季度社保补贴,携带相关资料分别向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社服务中心(所)办理申请手续。符合申报就业困难人员或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的各类用人单位,携带《常州市区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花名册》、单位与申请补贴人员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等材料;
新招用当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携带《常州市区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花名册》、年度企业纳税证明、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等材料;
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个人,应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社服务中心(所)申报就业,并填写《常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携带创业者及申请补贴人员的毕业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单位与申请补贴人员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并填写《常州市区大学生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和《常州市区大学生创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