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实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按定额确定,适时进行调整。补贴标准为每月530元,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其中初次认定的“4555”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为5年。 分享到: 朋友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