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分享到: 朋友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