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的含义是什么、其支付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发布时间:2018-04-23 浏览次数:218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从2017年7月1日起,常州市市区(含武进区)执行省定一类标准小时最低工资17元/小时; 金坛、溧阳二市执行省定二类标准小时最低工资15.5元/小时。